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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委网信办:关于依法惩治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通告

来源:新武冈 编辑:张世珂 2020-02-01 17: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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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广大市民高度关注我市疫情情况,个别网民故意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恐慌。网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出击,依法惩治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

1月31日15时许,市网信办监测到网民肖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构“目前邓家铺镇已经有确诊的”疫情信息,引发群众恐慌。网信办立即将线索移交公安网监大队。随后,网监大队联合邓家铺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并传唤肖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核查,肖某对其在朋友圈发布的虚构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肖某被武冈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天。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为此,市委网信办郑重提醒广大网民:

一、不传谣,不发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信息和言论;

二、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解释,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不信谣,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要仔细辨别、理智分析。

四、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各级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通过网络恶意传谣,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布正能量信息,转发官方发布的防疫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武冈市委网信办

2020年2月1日

来源:新武冈

编辑:张世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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