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安全非现场违法取证设备的
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武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决定在辖区路口、路段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电子设备抓拍地点及违法类别:
二、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9月16日0时
抓拍的违法数据将自动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理系统。请广大驾驶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武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9日
来源:新武冈
作者:武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王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