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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核酸检测采样相关工作的 通 知

来源:武冈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张雄伟 2022-11-11 1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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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省邵驻武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规范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点的设置

1.乡镇及城区绿码采样点设置不变。

2.暂取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展辉医院、云山医院及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黄码采样点设置。

3.武冈市城区黄码人员社会采样点设置在市云山路(徐水桥至新东西路路段)建设工程项目部大门前坪,由市人民医院托管,采样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为消毒时间,消毒时间不采样)。14个乡镇卫生院黄码采样点设置不变。(黄码采样点地址详见附件1)

二、人员采样要求

乡镇(街道)红码黄码人员采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采样、重点人群采样、愿检尽检人员(健康码绿码人员)采样、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相关安排,按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红、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的通知》《关于在武冈市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等文件落实。所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在做好个人防护(提倡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口罩)的情况下自行到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外出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核酸检测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

全市20类重点人群、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集中隔离人员、政府临时指令性采样人员、区域核酸检测均不收取费用;其余需核酸检测人员(含黄码人员)按《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27号)标准收费,单人单采不高于16元/人次,混采不高于4元/人次。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1日起执行。

附:1.武冈市乡镇(街道)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名单

       2.防疫承诺书

武冈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核酸检测组(代章)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QQ截图20221111152815.jpg

附件2

防疫承诺书.doc

温馨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配合流调,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有关个人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罚款至拘留的治安处罚,而性质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还应依《刑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来源:武冈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张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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