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因交通违法被我队扣留于武冈机场分局停车场的15辆摩托车,其中赛摩5辆,男式摩托车2辆,女式摩托车8辆,其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没有在三十日内提供被扣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及相应手续前来我队接受处理。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我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被扣留的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理。
敬请各位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后附清单
邵阳市公安局武冈机场分局交警大队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武冈机场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车辆明细表(公示)
来源:邵阳市公安局武冈机场分局交警大队
编辑:张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