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至2023年2月28日截止,逾期将不能缴费参保。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今年我省参保居民享受门诊统筹、“两病”用药保障、住院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医疗保障待遇,且住院保障报销比例再次提高。不区分省内、省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省部属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同时,住院费用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同一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8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为20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线标准按50%计算,起付线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请还未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尽快缴费参保。请注意:根据新政策,出省务工人员在户籍地参保,医保待遇不再受到异地报销比例大幅度降低的影响。在家乡参保,记录不中断,待遇一个样。
缴费标准: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缴费流程:
1.参保登记信息达标的城乡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微信小程序、银行柜台、银行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2.参保登记信息不达标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市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窗口修改登记信息;或者由乡镇统一收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医保专员群由医保部门统一修改登记,税务部门接收信息后,按上述方式缴费。
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或户籍变动等特殊情形人员参保缴费流程:新生儿凭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变动人员凭户籍变动依据等,按程序在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待税务系统接收信息后,通过上述方式缴费。
查询参保情况、医保政策,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武冈市医疗保障”。
参保政策咨询0739-4256860(武冈市医保局)、缴费服务咨询0739-4270119(武冈市税务局)
投入低,保障高!人人有医保,生活更美好!
“湘税社保”微信缴费二维码
微信激活电子医保卡二维码
来源:新武冈
作者:新武冈
编辑:钟文辉
本文为武冈市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newswugang.cn/content/646746/56/12308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