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护古城宪法润人心
——武冈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适逢“宪法宣传周”,武冈市在百姓广场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将弘扬宪法精神与宣传贯彻武冈首部地方性法规《邵阳市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结合,旨在铸牢法治信仰、赓续古城文脉。市委书记龚畅,市委副书记、市长唐伟文等市领导出席,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及驻武单位、社区代表及群众约千人参加。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健主持。


上午11时,百姓广场气氛庄重热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的标语格外醒目。在国歌声中,活动拉开序幕。全体人员首先观看宪法宣传片,随后在市委书记龚畅领誓下进行宪法宣誓,铿锵誓言响彻广场,展现了全市党员干部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

龚畅在讲话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必须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使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他要求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动宪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普法责任,以法治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龚畅指出,武冈2200多年的历史是城市的“根”与“魂”,《条例》的制定实施为这份珍贵遗产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是古城保护的“总纲领”与“操作手册”。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推动《条例》落实,并呼吁全体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学习、遵守、监督《条例》执行,凝聚守护历史文脉的合力。
唐伟文对《邵阳市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解读。该《条例》是邵阳市首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性法规,也是武冈历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武冈古城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唐伟文从“保护对象、保护机制、安全底线、行为约束”四个方面阐释了《条例》核心内容。《条例》聚焦历史城区、街区、建筑、城墙、穿城河等七大重点保护对象,严格控制建设活动,维护古城传统风貌;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实施、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明晰各方责任;加强消防安全与危险房屋治理,守牢安全底线;并为各类破坏行为设置明确罚则,划定行为“红线”。他倡议全市各界共同学习、遵守、践行《条例》,做古城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与传承者,为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设有法治宣传展区。各普法单位展台前氛围活跃,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广受欢迎,《邵阳市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展板更成为焦点,市民驻足观看、咨询交流,深入了解这部“家门口的法规”如何守护古城风貌。
活动引起热烈反响。市人大代表杨文华表示:“《条例》出台后,保护要求更加明确,法治方式让我们对守护古街老建筑更有信心。”
市民邓灵芝感慨:“活动既弘扬宪法精神,也加深了我们对武冈历史的认同。政府专门立法保护古城,作为武冈人,我感到自豪,也愿积极贡献力量。”
水西门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李剑说:“《条例》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责任虽重,但底气更足。我们将严格依法履职,当好古城文脉的‘法治守护者’。”
据悉,“宪法宣传周”期间,武冈市还将通过媒体宣传、社会普法、志愿服务、“普法三进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村组)等形式,持续推动宪法与《条例》学习宣传,让法治精神与古城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冈、文化武冈注入持久动力。
来源:新武冈
作者:王茜霆 刘洁 黄志豪 刘翔檩 达文阳 蒋运文
编辑:刘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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